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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死刑犯在狱内致女囚怀孕 看守所负责人被起诉

徐新生因参与组织铅山“朱氏”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死刑。他在江西省铅山县一看守所等待死刑复核期间,竟向监所提出要见同案女犯刘春燕。时任看守所所长的王启田、副所长王大兴为“安抚”徐犯擅自同意其无理要求,于二○○三年一月二十日和三十日下午两次将徐、刘两人提出监号,造成在押女犯刘春燕怀孕。铅山县检察院于二○○三年三月三日决定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王启田、王大兴立案侦查。近日,铅山县检察院以上述理由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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