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只露一半——中国枪手生存实录》中,你能读到这样的怪事:有个书商找到一位文学青年,给他十部世界名著的中译本,其中有巴尔扎克的《幻灭》、雨果的《悲惨世界》、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等,要求他每一页上改十个字,改一个字给三分钱。譬如说,现成的译本里有这么一句“哦,亲爱的,你知道吗,我太爱你了!”可以改成:“哦,宝贝儿,你知道吗,我太爱你了!”就这样,这位文学青年一星期改了十部名著。书商很满意,又给了他九十部名著让他改。他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翻译”了一百部名著,得到两万多元稿费。书商把这些所谓的“新译本”,署上一个信手杜撰的译者名字,拿到一些小出版社买个书号出版。因为是名著,总有市场。而原译者也很难说他们抄袭,两个版本不一样,你把“死了”译成“魂归离恨天”,我“译”成“一命呜呼”,能说是抄袭吗?(《深圳商报》200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