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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知道人大代表的电话吗

2003-10-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朝阳区业主舒可心为竞选年底的区人大代表,成立了舒可心公共(选举)事务办公室。近日,该办公室的小朱向记者反映,他和同事王遐在了解朝阳区人大代表的情况时遇到了困难,首先是不知道哪些人是人大代表,其次也拿不到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有关部门的解释是,人大代表的工作单位、职业、职务、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都是个人隐私,非经代表本人同意,不得向外公布。为此,他们的调查只成功执行了不到100人,成功率不到15%。很多在政府供职的人大代表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受访问。

他们想不通:区人大代表是选民们选举的,应该对选民负责,为什么选民就不能了解他们的一些基本情况?

对此,宪法学博士、律师江晓阳说,在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各级人大代表应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因而即使不是本选区选民到本选区了解有关情况,人大代表也有接待处理的义务,至少向人民群众说明或解释有关情况。其次,人大代表肯定是有隐私权的,比方说家里电话等。但是作为选民投票选出来的代表,也负有接受选民监督,倾听选民呼声的义务,而其基本途径就是设置和公开公众联系方式。

秦兵律师则认为,应通过立法来保证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有效沟通,例如:规定人大代表每周为选民工作时间不能低于8小时,人大代表应当公布至少一个联系电话或者电子邮箱,人大代表应当每月有一天与选民直接见面。这些方式,既不侵犯人大代表的隐私权,又能保证选民与代表之间的沟通,以便让人民通过人大代表实现对国家的有效治理。(《中国青年报》200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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