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普的“月球大使馆”房产公司,人们只要花上每英亩19.99美元的低价,并加上每英亩1.51美元的“月球土地税”,就能从月球或火星等其他太阳系行星上购买一大块土地。当买主用数千美元的价格买下一块比英国贵族庄园面积还大数倍的月球地产后,霍普的公司还会颁发给他一份正儿八经的月球护照、一份月球地产证明书等。如今,他已靠这“太空房地产”生意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了百万富翁,身家至少达625万美元。据霍普称,目前他已拥有超过1700名大客户,包括两位美国前总统和许多著名的电影明星。
尽管霍普倒卖“月球”土地的行为有诈骗之嫌,但美国司法机构却拿他毫无办法,因为他竟然钻了联合国法律的空子:国际法《外层空间条约》规定,太空星体不为任何一个国家所有,但没规定不可以为私人所有;同时由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实际拥有对月球、火星等的主权,因此也就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对丹尼斯·霍普的“不法行为”进行干涉。
(《工人日报》200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