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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个体恐怖犯罪

2003-10-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人原以为恐怖犯罪离自己很远,但是,随着石家庄爆炸案、南京投毒等重大案件的发生,中国人一下子被惊醒,原来,恐怖犯罪离我们真的很近。专家认为:所谓中国的个体恐怖犯罪,其实施犯罪的主体基本没有什么政治目的,个人恩怨、事业不顺、生存压力过大是其制造事端的主要动机。

北京大学法学院周俊业教授认为,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利益冲突和纠纷,这些问题解决得不好,就可能使矛盾激化,使一些人心理失衡,最后铤而走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健和指出,中国在应对包括灾难、恐怖事件在内的重大突发事件上存在四大“软肋”:第一,法律上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政府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没有全局性规定;第二,缺乏政府各部门间在应急方面的协调机制;第三,现有的医疗、救灾部门的专业人员缺乏应急方面的训练;第四,社会的警觉性较差,民众缺乏自救、救护的意识和能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林维认为,要想应对中国个体恐怖犯罪这一问题,除了加大打击力度外,政府有责任提高全民防恐意识,对群众进行必要的反恐措施、急救措施、避险措施的教育和宣传。同时,应当改革社会治安管理体制,改革司法纠纷解决机制、信访体制,能够使那些对社会不满的人员的心理得到及时疏导。同时,改善社会福利制度,正确妥善处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避免经济纠纷、心理失衡、日常生活纠纷等问题激化为社会安全问题。(《燕赵都市报》200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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