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原告白洁女士诉称:我与被告白先生系兄妹关系,家中共有兄弟姐妹7人。我母亲于今年6月15日去世,第二天,白先生和其他几个子女背着我将母亲安葬于一天主教堂墓地,但一直未告知我安葬的具体地点。我从其他亲属那里得知母亲墓地的详细地址后前去祭奠,却发现墓穴的玻璃门已经加锁,墓穴玻璃里面对外张贴的纸条上署名父母的后人子与女共5位,也没有我在内。我找到大哥了解情况向他索要墓穴玻璃门的钥匙,他承认纸条是他写的,但表示钥匙坚决不给。
白洁女士认为,其兄长侵犯了自己的身份权和其他人格利益,剥夺了自己作为父母女儿的亲属权。白女士请求法院判决,要求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在公共场所发表声明、张贴布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万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北京青年报》200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