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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壁垒”将拆除

2003-10-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本月14日闭幕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国家发改委非国有经济处的一位官员说,目前他们正在梳理全国大约120多个禁止或限制民间资本投资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清理有关民间资本投资限制或禁入内容的红头文件。他还透露,除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国有企业将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民间资本都可以介入。民间资本还被鼓励参与对国企的重组和并购。

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今后也将有所放开,民间资本向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会得到鼓励,民营企业在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面也将享受平等机会。

目前大约30个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间资本的投资“禁区”。

(《扬子晚报》200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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