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敦煌艺术学院舞蹈专业的女大学生小远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学生。她曾与卫某、田某、王某同住在兰天公寓404室,后转入该公寓405室与刘某、杨某同住。据小远讲:2002年11月6日晚11点左右,卫某、田某、王某来到405室,怀疑小远向老师反映她们经常夜不归宿的问题,要澄清“是非”。随后,卫某、田某、王某、刘某、杨某对小远进行了长达1个多小时的辱骂,当小远否认后,几个人又将小远推倒在床上进行殴打。当时,其中一人对小远说:“我要是你,就从楼上跳下去,还活什么呢?”
精神几近崩溃的小远爬上了4楼宿舍的窗台。这时,没有一个人阻拦小远,辱骂继续进行,如在噩梦中的小远终于跳了下去。虽经医院抢救捡回了一条命,但却落下了多种后遗症,使其艺术生命受到致命的打击。
事发后,除了杨某给小远写了一封道歉信,其他人没有任何悔过的表示,反而称小远跳楼是自杀行为。学校分别给了卫某等人处分,但却表示:小远跳楼属自杀行为,学校再不管。在这种情况下,今年9月23日,小远将学校和卫某等5名学生告上法庭。
师大教育学院副院长杨玲说:小远这个年龄段的人具有“情绪两极性”不稳定的特点,很容易冲动,微小的刺激就可能引起过激的反应。同时,事件也反映出另外几个孩子的问题,感觉她们很残忍,很自私。现在独生子女多,同龄伙伴交流少,没有更多的机会学会怎么善待别人,只想到自己,很少想到别人的感受。杨玲认为:现在学校还缺乏对学生的人格教育,这需要学校、社会与家庭的关注。(《中国妇女报》200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