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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拟降住院起付标准

2003-1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州市政府将降低医保病人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其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可降低25%,第三次及以上住院降低50%。另外,70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按在职职工一半计算。(《羊城晚报》200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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