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向一:总体上呈高发态势 自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犯罪的总量持续居高不下,立案数量从1998年的5.2万起增长到2001年的8.5万起,远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增长速度。
动向二:侵害面扩大 侵犯的领域逐步由金融、税收和商贸等经济领域向就业、体育、教育等领域渗透和扩展。犯罪的地域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由城市向农村蔓延。
动向三:社会影响更加恶劣 近年来,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平均都在800亿元以上,约占每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以上,为普通刑事犯罪中360多万起侵财案件涉案价值的3倍多。更为严重的是,经济犯罪猖獗严重损害一地乃至全国的经济秩序,造成信用危机。
此外,经济犯罪新动向还包括大要案件突出、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犯罪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预谋性计划性隐蔽性越来越强、涉外案件越来越多、复合化程度逐步提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