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夫妻两地分居户口将不再分离

2003-1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10-15年后才能把户口迁到一起,这种做法不够人道,将取消这样的限制,现在正在研制过程中。至少是除了特大城市外,中小城市能避免的就不要这样规定。(《广州日报》2003.10.3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