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责成海淀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经调查查明:受害人王某属于被拆迁户,因拆迁补偿问题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达成拆迁协议,房地产公司便定下推房拆迁方案。海淀分局已将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部经理孟乙等三人刑事拘留,10月27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批准逮捕。
9月21日凌晨5时,丰台石榴庄西街241号有几位居民被捆住了手脚,两辆铲车正在拆房。接到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当即解救被捆绑的居民,并将3名强拆人员带到派出所。此院属于某食品公司宿舍,居民因对开发占地的补偿不满意而拒绝搬迁,开发公司经理王丽娜、员工李玉军便以20万元的“委托费”,让河南省光山县人曹远林负责该院的“拆迁”。目前,公安机关以王丽娜涉嫌故意伤害罪、李玉军涉嫌包庇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曹远林负案在逃,警方正全力组织抓捕。
有关方面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暴力拆迁的不法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北京青年报》200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