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现在我国已经发展到了工业化中期,具备了由二元结构向更高水平一元结构过渡的条件。中央此时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正是为了适应这种结构转换的需要,希望通过“城乡统筹”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至少在当前遏制城乡差距的扩大,最终实现城乡同步和谐发展。社会保障作为这种结构转换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要通过“城乡统筹”逐步走向“城乡统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种结构转换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发达国家大多曾为此跋涉了约半个世纪。所以,在今天立即实行社会保障的完全“城乡统一”无异于揠苗助长!
其二,政府是举办国家社会保障计划的主体。但问题是,如果我国马上就实行完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计划,政府有无足够的财力来负这个责任呢?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公布的数据,“仅2001年一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就达982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1.4%,而其保障的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如果按照“城乡统一”的思想把社会保障全面铺开,那将会是怎样的情形呢?
其三,我们在进行有关农村制度设计时,总是满怀热情地“为农民争利益”,但却从来不问农民是否消费得起我们这份“好心”。事实上,这几年在进行城乡统筹就业、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的试点,效果都不好。出人意料的是,工作的阻力恰恰来自农民,农民对此普遍不理解、不热心,甚至公开抵制。农民们说:“我吃饭都困难,哪还有钱省到明天花?”因此,如果在今天就强行推行社会保障的“城乡统一”的话,那么,我们对农民的未来所奉献的“责任心”会不会演绎为当前的“农民负担”?
因此,现阶段社会保障工作,要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最终从“城乡统筹”走向“城乡统一”。(《社会科学报》200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