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北京后,丁香就接到了徐宇的电话,称有一个姓吴的朋友是广东某大公司老总,想在北京找一个代理商做某知名化妆品牌的广告代理,年度广告费用120万元,徐宇想争取到这笔业务与丁香共同做这个广告代理。丁香一听非常兴奋,当即让徐宇全力促成此事,前期需要投入由丁香负责。丁香先给徐宇2000元让他为吴老总接风,后又将存有3万元的龙卡给了徐宇。可徐宇说钱还不够,丁香又将为女儿准备的入学赞助费3万元交给了徐宇……
直到10月中旬的一天,丁香的孩子生病住院需付住院费,丁香打电话找徐宇才发现徐宇已关机。
在万寿路派出所,徐宇很快承认制作假身份证和电视台记者证欺骗丁香,前后累计诈骗12万元的犯罪事实。徐宇的真名李伟,23岁,初中文化,原籍安徽淮北。(《北京日报》200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