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寝室的女生纷纷起床,看到张静漂亮的脸部突然变成一片黑色,而且正在发泡,越来越恐怖,大家惊呆了,赶紧拨打120急救中心的电话。
其实,遭硫酸袭击的床位是晶晶的床,受伤的张静是358厂高中学生,与晶晶同睡一个被窝,是个“替死鬼”。
经公安局调查,案情水落石出。原来,高三1班学生马娟,对学习比她好的同学晶晶一直嫉妒在心。1月20日中午,她花8元钱购买了一大瓶硫酸拿回学校。第二天凌晨2时许,她轻轻推开没锁的409室。当走到晶晶的床前时,该寝室里一位女生说起梦话。马娟吓了一跳,以为有人看见她了,慌乱中将硫酸往床上一个人的脸上一泼,转身就逃。身后,传来张静痛苦的惨叫。她一听,知道泼错人了。
10月14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马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务导报》20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