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勃出庭受审 |
李勃利用父亲的权势,仅仅在大学毕业后的六年间,就聚敛了2000多万元的钱财。在狱中,他作了沮丧的忏悔。对自己犯罪的根源,他归结于父母的关爱太甚,但对自己的疯狂贪欲,并没作深刻反省。本版转载此文,希冀引起某些领导干部家庭的警醒。
2003年9月5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共同收受香港焕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贿赂款港币560万元,收受云南俊发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俊贿赂款人民币950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55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记者经法官许可,在戒备森严的暂押室对刚拿到判决书的李勃进行采访。
从2001年1月28日案发至今,我一直闭门思过:从高干子弟沦为阶下囚,从“千万富翁”到一贫如洗,我付出的代价太沉重了。
1973年3月26日,我出生在湖南省湘潭的外婆家,记事后就被父母接到哈尔滨,那时我父亲在哈尔滨任职。父母都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十分重视对我和哥哥的教育和培养,让我们上最好的学校,要求也很严格。
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我和哥哥从小并没以有一个当官的父亲而产生优越感,在学校读书时,我们与普通家庭出身的同学也没有什么区别。1985年后,父亲任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忙于工作,整天早出晚归;母亲一边工作一边照料哥哥与我的学习和生活。
我从小都很听话,学习刻苦,成绩一直很好,而哥哥成绩不很如意,所以我深得父母器重。我们兄弟俩高中毕业后,哥哥没有考上大学先参加工作了,我则顺利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的是当时最热门的国际贸易专业。
1991年,父亲担任哈尔滨市市长,我也在这一年上了大学。1992年年底,父亲调到云南省工作后,母亲继续留在哈尔滨照料我,我的大学生活是在无忧无虑中度过的,学习成绩虽然不算优秀,但我爱好运动,跟同学、老师相处融洽。我积极追求上进,在大三时入了党。当时,我最大的愿望是能够像父亲一样,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将来在仕途上有所发展。
现在,尽管父亲被判死缓羁押牢笼,母亲上吊自杀离开人世,但他们对我少年时期的影响和教育,是积极向上和健康良好的,回想起这些往事,他们仍是值得我崇拜的人。只是后来父母和我自掘坟墓,并跳入其中……
1995年春节,我和母亲从哈尔滨来到昆明陪父亲过年。家人欢聚一堂,经反复商量,最终确定让我先出国留学。
这期间,我看到了对我后来的生活和人生产生深远影响的一幕:春节期间,到我家拜年的人来来往往,络绎不绝。他们各怀各的目的和希望,说的话都是“感谢李副省长在各方面的支持”,做的事都是给父亲送钱送礼。刚开始,我心里并不舒服——父亲从一个农家苦孩子奋斗到一个省级干部不容易,应该抵制这种坏风气。但父母对送钱送礼的人一概不拒绝。我后来才逐步理解父母的心思:个人无法扭转社会风气,没人登门拜访才是怪事。
来我家拜年的人有政府官员,也有大款老板,多数我不认识,也不想结交。但有两个人——杨荣和李俊,对我们全家表现得特别殷勤,父母对他们也十分热情。父亲还给我介绍说:“他们是我们家的朋友,为人厚道,办事牢靠,你日后与他们保持联系,多向他们学习。”
过完春节,我和母亲就要返回哈尔滨了。临走时,父亲把我叫到书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快要大学毕业了,出国的事,你不要着急,要等时机成熟。”父亲接着若有所思地解释,“本来我打算在云南让人给你办出国,但考虑到会给我带来不好的影响,人家会议论说我哪来那么多钱让你出国?所以我放弃了这个打算。”我当时是理解父亲的,那时他已是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离省长的职位不远了,不能因我出国误了他的仕途。
1995年5月,我终于盼来了好消息,杨荣打电话让我到广东某地办理赴香港定居的手续。我向老师请了假,立即赶过去找到杨荣。杨荣见面就跟我说,为了方便办理赴港单程证,要把我的名字改为“李博”,身份也变成了他的小舅子。第二天杨荣给我50万元,说是要交给公安局才能办到单程证。拿到了赴港单程证,杨荣陪我到香港办理了定居手续。
1995年7月我大学毕业,分配到黑龙江省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工作,可我没到公司上班,就在父亲的安排下移居香港。8月,我一到香港,杨荣就送给我20万港元“生活费”,又到两家银行共给我存款80万港元,为我出国留学做资金储备。
谁知,一个月后我去办理赴美国留学的手续,签证被拒绝,我梦寐以求的出国梦由此破灭。在香港无所事事,我想回深圳炒股票。杨荣又送给我人民币50万元做本金,还为我安排了一套住房,并送一辆奔驰320型轿车供我使用。
1995年底的一天,我返回昆明家里,恰好遇到李俊父子来找我父亲办事,我无意中说出了赴美国留学受阻的事。李俊立即向我父亲提议:“让李勃做翻译,与我的家人一起到美国去购买机器,顺便了解一下留学的事。”父亲同意了。
踏上向往已久的美国土地,我耳濡目染了金钱的魅力,也尝到了一掷千金的快感。李俊想通过我讨好我父亲,一路上对我十分关照,不仅不让我花一分钱,还送给我5000美元零花,并陪着我游览了许多城市,考察了多所大学。
在美国玩了一个月后,我突然厌倦了美国,觉得出国远离了父母很孤独,倒不如回国去,利用父亲的职权做大生意赚大钱。
从美国回来后,我开始思考做点事情多赚一些钱。可悲的是,我没有自食其力,而是走上了依靠父亲敛财的邪路。
杨荣得知我从美国回来后,打电话给我,说:“我跟你父亲去说说,你跟着我做生意算了。”我回答说:“最好由你向我父亲直接提出。”
1996年初,杨荣当面向我父亲提出让我跟他做生意。父亲听后动情而关切地对杨荣说:“我过去忙于工作,对李勃关心不够,影响了他的全面发展。他现在刚参加工作,没有什么能力和本事,跟着你在香港和广东学做生意,但不能带他到云南做生意。你到云南做生意,不论有什么事,都可以直接找我联系,我都会帮你解决问题,但你要把所获的利润分一些给李勃,并照顾好他的生活。”
杨荣离开我家后,父亲多次提醒我:“杨荣的生意主要在云南,我会给他关照,你与他合作,跟他分钱就行了,涉及云南的事情你不要抛头露面。”
我学的虽是国际贸易专业,但自知不是经商的料,与杨荣合作起不了任何作用。可我也明白杨荣主动提出让我与他合作做生意,主要意图在于利用我父亲的权力赚钱。我跟了他一年多,整天游山玩水,吃吃喝喝,什么事也没有做。
1996年下半年,杨荣通过我父亲做了一笔出口卷烟生意,赚钱1000多万元,他送给我500万港币。收下钱后我打电话告诉父亲,父亲吩咐我,“杨荣给的钱不是给你个人的,他是为感谢我帮忙而给的,这是一笔不小的家庭财产,来之不易,你不得用于投资和炒股,要把它存入银行保管好,仅利息就够你花了。”
不久后我回到昆明,在与父亲闲聊中得知,在这之前的1995年初,杨荣请我父亲帮忙协调出口卷烟生意,就已经赚到1300多万元。我觉得心里不平衡,觉得杨荣给我的太少。父亲批评我:“我们和人家不一样,他愿意给多少算多少,不要与他争,何况这个数额也不少了,再争小心争出问题来。”
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赶到深圳找扬荣论理:“我父亲帮了你那么多的忙,你应该将钞票如数送上。”杨荣自知理亏,答应“待资金不紧张时,再给你一些钱”。可到1997年5月仍不见动静,我很气愤,警告他说:“你以后还想不想到云南做生意?”他一听害怕了,赶快将170万元转到我的账上。
与杨荣关系闹僵后,我在香港和深圳无法继续呆下去。1997年下半年我返回昆明,对父亲说:“杨荣什么事也不让我干,我想在云南做生意。”父亲没有指责我的意思,说:“你在云南赚钱可以,但不要抛头露面,更不能直接去找政府部门的厅、局长和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你可以找人合作一起做生意,让跟你合作的人出面找我,我来提供帮助,你从中分钱就可以了。”
我觉得还是找李俊合作比较合适。我就找李俊商量,说:“我想在云南做生意,但不便公开出面,你找好项目、出资金,我通过父亲给你协调关系,我们一起做些事。”
李俊和我一拍即合,马上付诸行动。他动用所有的关系,四处寻找能够赚钱的项目。当他了解到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有大钱可赚,但竞争激烈,已有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时,就叫我跟父亲说说,把这个好项目夺下来。
父亲听完我的意见后,要李俊到家里来具体商谈。第二天,父亲在家中热情接待了李俊父子,耐心听取情况介绍。当听到“只要拿下这个项目,就能给李勃带来一笔可观收入”的承诺后,父亲当着李俊父子的面给主管部门的领导打电话,明确要求:“在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上,要对李俊父子给予关照。”那位领导领会我父亲的意图,结果李俊父子果然中标。
拿到项目,李俊父子投资2000万元,四个月后获利1500多万元。1998年初的一天,李俊找到我准备兑现承诺,但不想给我那么多的钱。我很不高兴地说:“我就要500万元,不能少。”李俊说:“500万元就500万元吧,你说了算。”
1998年5月,我从父亲与有关领导在我家谈工作的话语中得到一个内部消息:云南的一家企业在香港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准备发行股票。我判断这只股票一定能涨。但父亲一直反对我炒股票,我瞒着他,向李俊借到750万元,然后再借了一些钱,凑足1000万元,全部用来炒股。可悲的是那只股票不但不涨,反而狂跌,我无法按期还清欠李俊的钱,就寻思着再让李俊找项目合作,赚钱后冲抵。
1998年10月的一天,李俊告诉我,官渡区的领导答应给他700亩用地指标,开发世博园林小区住宅工程。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可错失的“商机”,赶紧告诉父亲。经父亲批示,用地指标很快落实。事情办成后,在办理征地手续时,李俊父子嫌地价太高,与官渡区领导发生争执。李俊又找到我,要我给父亲说说,想办法把地价压下来,否则合作赚钱的事就会落空。父亲对我言听计从,指示有关部门开协调会,地价自然降了下来。
完成“任务”后,我向李俊借450万元。他不敢得罪我,装出笑颜说:“反正你说了算,那就算你先从这块地上拿走450万元吧!”
我仔细算过,从1995年大学毕业到2001年的6年间,我单独或伙同父亲共敛财2400多万元,这个数额既超过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收受的1550万元,也超过中纪委当初公布的2168万元违纪金额。由于钱来得容易,糟蹋掉也不心疼,我挥霍了一部分,其余的被我全部投入股市。我没有驾驭能力,就以高薪请来我大学时的同学当操盘手,自己做“甩手老板”。后因股市下跌,造成巨额损失近1000万元。
我父亲担任云南省省长之后意识到,我肆无忌惮的敛财行为和狂妄自大的为人如处理不好,会给他带来无穷后患。更使他担忧的是,我在短短几年间敛聚不义之财达2000多万元,不仅见不得阳光,而且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况且,社会上已开始有人议论我的事。因而父亲有一次在家里提醒我说:“你不要整天想着钱,要学一点真本事,靠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我装腔作势,向父亲表态:“我要放弃贪图享乐,崇尚金钱的想法,自己开公司,做生意,凭自己的本事和能力吃饭。”
1999年,我与同学合作,先后投资200多万元,没有打父亲的旗号,在昆明开办贸易公司,做自己的生意。尽管我涉足了许多行业,在云南商界呼风唤雨,但因为没有省长父亲在背后支撑,结果什么钱也没有赚到。在风烟四起、跌宕起伏的商海中闯荡,我很快迷失方向。我发现,离开父亲的关照,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寸步难行。于是我又故伎重演,依靠父亲“搞钱”。
当时中纪委已经开始调查我父亲的问题。2001年1月28日晚,我从昆明家里出来,在大街上被中纪委调查组的人找去谈话,随即被“双规”。4月初,我深知纸包不住火,如实向办案组交代了依靠父亲权势敛财的问题。
经过案发至今近千个日夜的反思,我深知是父母的关爱扭曲了我的人生,贪婪笼罩下的亲情,既毁灭了我,也毁灭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家庭》2003年11月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