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有关人士说,近3年反映城市建设特别是拆迁安置问题的信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假借“公共利益”进行“商业拆迁”,是引发拆迁矛盾的关键。比如,有的城市以“市政动迁”名义,让原住居民搬出后,对其建筑并没有拆除,而是装修一新,改头换面,变成商业用房。这种“迁而不拆”的怪事在一些城市并不鲜见。
从总体上看,城市拆迁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的居住条件。一些拆迁户之所以不满意,“因拆致贫”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大多数居民被安置到城郊,导致生存成本大增,除了购买住房和家用物品外,谋生手段往往也要从头再来,交通、购物、子女入学等都成为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而这些问题没有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南京景明佳园是拆迁户的一个安置地,30多岁的居民杨丛花说,这里没有学校,我的孩子上初一,只能留在城内原校。从家到学校,大约20公里。孩子每天早晨5点半出门,晚上8点多才到家。我每月只有200元的下岗生活补贴,因离城远,孩子上学坐公交车就要花掉1/3。想就地找工作吧,出了小区,连人影都看不到,哪儿有活干?我的头发都急白了。(《工人日报》200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