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浙江余姚市牟山镇陈某开办的电动车行里来了两个外国人,他们掏出100元人民币买一只价值15元的摩托车头盔。找零钱时,其中一人要求找给他新版有特殊标记的50元人民币,陈某即拿出7300余元人民币让对方挑选。挑选中,“老外”将其中的2700元偷偷占为己有,被陈某发现,“老外”逃跑时被擒获。
宁波市公安局方善达说,外国人在该市的这类违法犯罪今年已发生数起。他们往往选择农村或城乡结合部的小店作为目标,利用事主不熟悉外币的特点,携带少量的大额美元或大量小额美元,在购买小件物品时盗窃。11月11日,这两“老外”被刑事拘留。(《检察日报》200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