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能否建立一套更为合理的官员退出机制?在现行的政治架构中,官员辞职的规定往往流于形式。因此,能否在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官员总辞制度。譬如,在每一届政府任期届满时,如果政府首长更换,那么,政府内部的官员可以递交总辞呈,然后由下一任的官员根据需要挑选自己的副手,让政府官员的辞职行为经常化,制度化。如果人大的监督能够经常化,社会舆论监督能够正常化,政府官员辞职不但不会影响到政府的日常运作,反而会不断地为政府机关补充新鲜的血液。
其次,能否适当改革现行的“议行合一”体制,减少人大代表中的政府官员比例?政府官员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使权力机关难以对政府官员实施有效的监督,政府官员的腐败往往会形成窝案、串案。一人出事,往往会使当地许多官员选择离开官场。
最后,能否实行科学的薪酬制度,留住政府官员中的优秀人才?目前的政府官员薪酬制度存在着“合法却不合理,合理却不合法”的怪现象。政府官员的月工资不高,但实际消费水平却很高,结果是引发大量的腐败行为。所以,应该将政府官员的所有实际消费统一量化处理,然后以职务津贴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官员的实际薪酬水平。(《经济日报》200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