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主席林奎斯特召集医学专家在瑞典开会,专门研究“变性人”参加奥运会的问题。经深入讨论,IOC认为,他们必须尊重人权,正如IOC医疗主管沙马奇所说:“无论选手的性别怎样,我们不能有歧视。”不过,变性人参赛必须遵守规则,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运动员在接受变性手术后,一定要等变性手术必需的“激素治疗”的影响回复到正常水平后才能重返赛场。
变性人参加奥运会的问题一直相当敏感,因为历史上曾多次出现男选手假冒女选手参赛的事件。这种做法是想利用男性睾丸激素分泌较多、肌肉力量较强等等生理特点,在女子比赛中占便宜;而许多女运动员服用类固醇类兴奋剂,目的也是一样的。为了防止这种欺骗行为,国际奥委会在前26届奥运会上一直进行性别检查,但由于争议过大而被迫在2000年第27届奥运会取消检查。性别检查之所以存在争议,是因为人的生理特征不尽相同,有些人的荷尔蒙水平天生不正常,具有似阴非阳的性征。所以,即使进行性别检查,同样可能出现“冤假错案”。既然难以禁绝,IOC索性打开口子。(《世界新闻报》200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