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公司擅自向机主发送收费短信,消费者在网站上取消这些收费信息时,操作总是失败。二、交货延迟,甚至在交款后没有收到所需商品。三、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图形不一致。四、赠品缺失。五、多数网站未给消费者提供足够商品和服务信息。六、上网攒积分换取的奖品最终还是需要花钱买。七、虚假宣传。八、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诱惑消费者浏览其网站。九、采取格式化契约条款,给消费者提供的只是“同意”或“不同意”按钮,而向消费者隐瞒契约中的详细内容;或将契约放在不明显、需链接多次的地方。十、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应特别注意:一,要核实经营者的身份。二,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将凭证打印保存。三,用信用卡支付时最好使用专用账户,每次购物后要及时修改密码,应尽量选择货到付款、同城交易方式。四,应注意保存有关“电子交易单据”。五,商家送货时,应注意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
(《北京晚报》200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