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介绍,李长江是某女雇用的杀手。某女与丈夫长期分居,独自在北京生活,丈夫在山西开办一家药品有限公司,她负责公司在京业务。2000年,某女发觉丈夫在山西另有新欢,决定除掉这个第三者。
李长江绰号大力,是某女刚认识的一个东北朋友。他表示愿意帮她出这口恶气,并将黑龙江老家另外两名杀手张洪玉和孙延海召集到北京。某女提出一周内要让丈夫的情妇去死,至少也要毁了她的容。她向张、孙二人支付了近10万元的佣金。
张、孙二人在山西没能得手,令某女大失所望。某女要求退回已支付的佣金。在多次索要佣金都遭李长江等人推辞之后,几个人再次为解决佣金一事相约。这次见面某女表现得更为激动,就在她驾驶的轿车内,双方发生了激烈争执并动起了手脚。在张洪玉、孙延海的帮助下,李长江持刀猛刺某女的胸部,数刀过后她当即死亡。李长江、孙延海作案后分别被查获归案,而张洪玉至今在逃。
(《解放日报》2003.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