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广告一经播出,立即引起美国舆论大哗。许多消费者表示不相信广告中的宣传,并求助于消费者协会等维权组织,要求得到正确的解释。对此,得克萨斯大学广告学教授理查德说,如果观众因为看到这个广告而去肯德基消费,那么肯德基公司在法律上就确实有“误导消费”之嫌,因为这个广告具有欺骗性。
美国《广告时代》杂志将这个新广告贬为“可笑的”和“具有破坏性的”宣传,认为“应该尽快让它消失”。美国公共利益科学中心也认为,肯德基新推出的电视广告将炸鸡吹嘘为“营养平衡、有益健康”的食品并无科学依据。于是,该中心本月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肯德基公司的新广告欺骗消费者。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随即迅速介入调查。
在重重压力之下,肯德基公司19日表示,该公司将在本周内取消全部电视广告。但美国公共利益科学中心认为,肯德基仅仅把错误广告撤消是不够的,还应该做出更正,消除前广告给公众带来的错误印象。(《世界新闻报》200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