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的一个晚上,记者暗访了“311高地”旅游风景区。
“311高地”山脚下的必经之路被一个大院子围着,院门口挂着“广西青少年爱国教育基地”的大牌子。一名男子走出来问:“来玩啊,我这里有7个‘N妹’,全在上面‘坐台’呢。”
不远的石台高处建有一幢呈“凹”字形的两层楼房,下面是旅游售票处和茶庄,二楼被分割成10间小房间,门都关着,透过走廊的窗户,几个男子正搂着几个女子在喝酒吃饭,男子不时用手抚摸女子的大腿。
这时,从房里走出两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她们一边不断用手中的瓜子扔向记者进行“挑逗”,一边伸出五个手指,用当地白话说:“玩一下嘛,50元一次,在房间、山上玩都行。”
记者从附近一名知情的杂货店老板那儿了解到,在这里卖淫的女子命运悲惨,所得的交易款要被“鸡头”“抽水”(提成)三成。(《扬子晚报》200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