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的一天,邱明建偷了一部手机和一只钱包被发现后,学校勒令他退学。为什么别人偷了他的东西,却不被惩罚?邱明建气不打一处来。此后他经常去学校偷窃。6月13日,邱明建被抓获。至案发时,他已在校园内作案多起,涉案总金额近两万元。据邱交待,他盗窃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报复。10月28日,邱明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如果当初学校妥善处理邱明建的失窃一事,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或许他就不会落到如此地步。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薛平副教授痛心地表示,只要学校里发生失窃等现象,学校保卫部门都应处理;特别对于学生失窃,一定要好好接待、立案,必要时甚至还应给予资助。而目前,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中,不少是临时工,没有接受过很好的教育和训练。教育学博士吴锋认为,目前,高校开设了不少思想教育方面的课程,却大多只是讲大道理。如何让这些课程真正发挥效用,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江苏法制报》200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