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儿童社会学提出了关于儿童发展的社会建构理论:社会对儿童塑造和灌输是儿童发展的一部分,另外一个重要部分是儿童也在塑造社会、创造历史。
儿童的基本权利有生存权、出生自由权、平等权、受尊重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参与权、娱乐权、自由言论等。这表明,儿童既有实用性的需求,也有发展性的需求。实际生活中,成人关注的主要是一些儿童实用性需求,而对儿童的发展性需求则较为忽视。由于儿童缺乏自由发展的个人选择,缺乏表达自己心声的机会,致使成人认为能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一系列措施,与儿童自身心理需要往往不相吻合。如成人更多地关注儿童的营养、学习成绩,而对儿童心理、精神等方面的需求关注较少;他们欢迎父母的以理服人,而讨厌父母不分青红皂白的训斥甚至打骂。
对儿童真正的关爱,应该是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实践、磨炼意志的机会,在实践中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自立精神,提高参与社会的能力。(《解放日报》200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