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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国企“年薪制”

2003-1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89家中央国有企业负责人明年起实行年薪制,平均年薪达25万元。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国家将颁布的工薪分配方案,第一次给出“年薪制”。尽管只是189家中央国有企业,但引起了社会巨大的关注,被赋予了“国有企业动力机制”的期望。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说,推出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意味着国有领域的“分配”进入一个新阶段——党的十五大提出、十六大进一步强化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事实上确立了企业家是区别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一种“生产要素”,以其独立的市场价格参与分配,效率体现更充分,激励作用更强。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华民认为:国企负责人年薪市场化的前提在于选拔方式的市场化。国企负责人的职位应向全社会开放,公平公开竞争。如果还是过去那种指派方式,只要级别够,局长做得,总裁也做得,那么局长一年只能拿几万,做企业老总却可以拿几十万?(《解放日报》20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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