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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的雇工受伤是否算工伤

2003-12-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是一名下岗女职工,经人介绍到个体书商滕某家打工已二年。今年夏天,在搬书时我仰面摔倒,尾椎骨处重重地撞在地上。我对滕某说,这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滕某却说,他是个体户,不存在工伤的说法,我只能自认倒霉。请问:个体户的雇工真的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王新怡 专家意见:

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保险费。而不管劳动者的用工形式如何、期限长短、身份是什么。所以,个体户的雇工能享受工伤待遇。

就此,王女士应该抓紧时间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说,无论是单位还是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都是有时限的。(《中国妇女·法律帮助》200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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