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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工厂”现象当休

2003-12-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明年1月1日,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施行,职工无论是否参保,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到工伤待遇;工伤认定采取举证倒置原则;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都要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制度等。这些规定如果能够落实,一些地区广遭诟病的“血汗工厂”现象将得到有力遏制。

“血汗工厂”现象指的是极低的工资,过长的劳动时间,紧张的劳动强度,没有劳动保护,生活和工作环境极为恶劣,生命和人权都没有保障等。在浙江省永康市,仅2002年一年就发生手指断离或手掌残损以上的事故近千起。不少工人落下终身残疾,能不能得到赔偿,却往往只取决于老板的“为人”。

“血汗工厂”现象的出现,其根源是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增长速度,甚至把“增加出口”当做惟一目标。

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和更有尊严的生活,“血汗工厂”现象必须终结!(《中国改革报》200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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