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佛海以剿杀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刽子手曾国藩的私淑弟子自居,曾国藩记有日记,周也从上世纪30年代初期开始记日记,特别是当了汉奸以后,对记日记就更为重视了。他是用商务印书馆印制的“国民日记”或“大众日记”本记的,每天一页,长短不等,不记不睡。如果因为生病或某种特殊原因,当日不能记,事后也往往补记。内容主要是:每日接触的各类人物,重要谈话要点,自己的思想情绪,对国内外大事的看法,以及家庭纠纷等等。
抗战刚胜利后,我母亲把周的日记寄存在顾祝同的丈人许某家。周与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的关系很密切,母亲认为日记由许某保存万无一失。
1945年9月,周佛海及其亲信被军统特务用飞机送往重庆白公馆。不久,我和我母亲也先后被送往白公馆。我离开白公馆之前,周佛海和我说:“你母亲把一部分财产和我的日记放在许家,当时我是同意的,因为顾祝同以为蒋介石会委派他接收上海,这样他就有求于我。但结果,委派的人是汤恩伯,那时我不得不与顾的对头汤恩伯合作。何况我现在到白公馆已经7个月了。因此,放在许家的东西是否可靠,我是不放心的。”他要我出去后,设法把日记取回。果不然,周佛海被软禁后,许某怕受连累,就将保存周的日记及财产的事对顾祝同讲了,顾听后大怒,让许某立即送交军统局。这样,周佛海的日记便落在军统手里了。
不久,周佛海被羁押并被判处死刑。经蒋介石下令特赦,周由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汪伪时期中央储备银行总务处副处长、国民党中统分子石顺渊,约我到上海淮海路一家咖啡馆见面。他说:周的财产现已转到军统控制的敌伪逆产管理局保管,其中有一个职员,愿意把日记偷出来还给我们,代价是十根大金条,当时一根金条重旧制是十两,总数是一百两。周是很想搞回这些日记,但觉得代价太大,我母亲则坚决反对,结果决定不要。
全国解放后,政府档案部门从国民党遗留下的残存档案中查到了周佛海的7本日记,并作为重要的文史资料妥为保存。1980年4月,我的历史冤案(受潘汉年、杨帆同志冤案牵连)得到彻底平反。老战友蔡德金专程到上海与我交谈,希望我能提供一些有关周佛海的材料。我向他提出了周佛海日记的事。我们都认为应该尽力找到这些日记的下落。他在上海、南京、北京等地,走访了有关单位,终于将现存的全部日记查清,并经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同意,由他整理、编注出版。(《周佛海日记全编》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