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发达国家,球员年收入平均在几十万美元左右,例如在德国,甲级足球俱乐部球员的平均年收入是一般工薪阶层的14倍,德国人均年收入在3万美元左右,杨晨在法兰克福时年薪只有约75万马克(约合35万美元),合人民币则约为285万元,税后还不如在国内挣得多。在亚洲国家里,我们的近邻韩国人均收入一万美元左右,在2001年,俱乐部主力球员黄善洪年薪为2.5亿韩币,才约合20万美元左右。中国球员比韩国球员平均收入差距并不大,但我国的人均收入还不到900美元,中国甲A球员收入是人均收入130倍。这样算起来,中国球员的收入竟比韩国球员高了10倍有余。
另外,在提到欧洲运动员的收入时,这个数字指的是税前的数字,在扣除了高达百分之四五十的税款后,你会发现欧洲球员其实挣得也不像想象中那么多。但中国球员的收入却很实在,一些必须“走账”的诸如底薪之类当然也要上税,但赢球奖金等其他收入是否上了税却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而这部分占了中国球员收入的一大部分。《足球报》2001年曾粗略统计甲A七年中球员漏税的总额为2至3亿元。(《都市晨报》200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