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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买手机遭拒

2003-12-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上海市龙吴路上的一家手机连锁店进行CDMA手机优惠促销活动。王老先生对其中一款手机非常中意,准备购买。不料,营业员查看了王老先生的身份证后,发现他已70岁高龄,便当场拒绝将手机卖给他。气愤的王老先生连连质问,但营业员只是以“公司内部规定”为由搪塞。记者随后的调查发现,这家店规定购买有优惠套餐的CDMA手机者的年龄不允许超过60岁。据称,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商家的经营风险。

消费中的“年龄歧视”现象如今并非鲜见。譬如,许多旅行社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老人、儿童参加港澳旅游团或出境旅游团,必须比普通成年人多交纳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而在南方一些热门旅游景点,饭店门口居然贴出了“任务繁重,恕不接待夕阳团和夏令营”的公告。专家表示,这类做法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解放日报》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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