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搬家公司就派了四个工人和一个司机开着专用厢式货车到刘女士的原址等待搬运。在搬运过程中,刘女士只顾注意有无磕碰。
到了新居的楼下,刘女士马上到车厢后边去叫搬运工,可是,眼前的情景却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车厢里早已空无一人。刘女士赶紧打开柜子,发现其中一个包已不见,另一个包被翻开,40万元现金全部被盗。她的头“嗡”地一下,急忙拨打了“110”报警。
据被抓获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交待,在帮刘女士搬运东西的过程中,他就注意到了那个黑包,他们搬完东西上车后,在车厢里就疯狂地乱翻车里的东西。由于车厢是封闭式的,前面的驾驶室看不到后面的搬运工在做什么。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员介绍,在请搬家公司搬家的过程中,双方订立合同非常重要。(《北京法制报》200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