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公安局杨副局长明确表示,这批文物不是周发耀上缴的,而是公安部门追缴的。2003年4月9日,县公安局局领导碰头研究决定,将追缴的21件(组)文物如数移交中国国家博物馆(即原中国历史博物馆)。国博也根据政策奖励了21万元,现已全部入账。
国博文物保管部门一工作人员称,上世纪50年代,中央还可以从地方无偿调拨展品和文物,各个地方也能互相调拨。但现在却有一定难度,如有需要,只好去征集。“不过这种征集不是买卖,但有有偿捐献和无偿捐献的区别,有奖金和奖励的问题。”
该工作人员称“国家有规定可以无偿调拨,但许多文物根本调拨不进来,这种问题在国家级博物馆和地方博物馆之间存在,也在省级博物馆和省内博物馆间存在。”(《北京娱乐信报》200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