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北京学生在校出事最高可获赔二十万元

2004-01-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如学生在体育课上因老师指导不当发生摔伤、在老师的安排下擦窗户而坠楼的,校方将负责任并对学生赔偿。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