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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起征点上调至一千二百元

2004-0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2004年1月1日起,南京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对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津贴等费用,统一规定每人每月按照200元标准在计税前予以扣除,扣除的金额中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另外多出的200元包括防洪基金、绿化基金等费用。

目前,南京市年收入在12000元以下的达到70%,年收入12000至18000元的几乎占了20%,现在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受益最大的还是收入普遍不高的工薪阶层。

据了解,目前深圳的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广州是1260元。目前,全国个税征收执行的是1981年规定的800元税前扣除标准。(《北京晨报》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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