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据交通法规规定,交通事故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为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要吊销驾驶执照。为了保住驾驶执照,许多出了事故的驾驶员想方设法找到车损鉴定人员花钱进行“公关活动”,请他们“笔下留情”。
在车损鉴定部的电脑中,记者发现了两份车损鉴定结论书,都是对一辆马自达双排小货车的车损鉴定。奇怪的是,同一起事故、同一辆车两份鉴定的价值竟相差1万多元。前者为29440元,后者为39500元。令人吃惊的是:最后存档的是29440元的结论书,而鉴定收费却是按照39500元的标准收取。
王全明律师说,目前一些价格鉴定部门在鉴定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容易暗箱操作。(《服务导报》200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