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院后勤处宋慧成告诉记者,目前只有两具尸体被家属认领走了。在剩下的17具尸体中,有因车祸死亡的无名尸体,有刑事案件中的死亡者,还有不少是亲属为逃避救治费用而被遗弃的尸体,其中存尸时间最长的已超过8年。
张某某是内蒙古土左旗一位青年农民,2001年9月初的一天,被人用锐器刺成重伤后,送到内蒙古医院急救。其亲属交了2000元住院押金后,就再没有露面。后来,张某某病情恶化,医院想对其手术,但连签字的家属都找不到,最后,他死在了医院的手术台上,累计拖欠医院救治费用3000多元。
内蒙古医院副院长屈志国对记者说,保存这些尸体一年需要电费、人工费等累计超过10万元,但又不能随便处理,一方面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不允许随便处理,另一方面,一些死者家属往往算“秋后账”。
更要命的是,由于这些尸体长年占据太平间一半以上的存尸冰柜,使医院不时出现存尸柜运转紧张的状况。为此,医院就将一些无名尸体,两具两具地合在一起同放在一个冰柜里。因为这些尸体经过长时间冰冻,已发干、缩小,就像木乃伊一样。
律师刘丽伟对记者说,弃尸问题是一个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亡者亲属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不对尸体进行及时安葬,都应受到道德舆论的批评。(《新华每日电讯》200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