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5日,张铁生在向《打工》杂志多次提出意见不被理睬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到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起诉《打工》杂志及其记者程龙华侵权,要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侵权行为,并责成《打工》杂志以及转载此报道的报刊、杂志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要求损害赔偿10万元,请法院将这笔赔偿款转交给沈阳市的贫困地区康平和法库县的希望小学。张铁生说:《打工》杂志记者程龙华追求所谓新闻效应,也为着盈利目的,处心积虑地计划在我身上搞一次新闻报道。法院于2003年12月22日受理此案。
程龙华说,他已经从网上得知了他和杂志社被起诉的消息,但是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新京报》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