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意供述:我与高云翔于1995年在歌舞厅相识,当时我33岁,已是3个女孩的母亲,而他只有21岁。随着交往的深入,我与他多次发生了性关系。我对他几乎是有求必应。他经常问我要钱,我给他的钱物,8年来累积不少于几十万元,这些钱都是我老公辛苦赚来的。原以为彼此只是玩玩,没想到他竟多次提出要与我结婚,威胁如我不从,就杀我全家。
我感到非常害怕,我不可能抛弃家庭与他结婚,所以我多次拒绝了他的过分要求,他就打来电话或跑到我住处的楼下大喊大叫。
2003年的4月3日下午,他打电话给我,要我从家里拿把铁锤去他住处,说他的床坏了要修理。并说如果我不去,他就跳楼自杀。于是,我就去了他的住处。他要我答应永远与他不分开。整个晚上,他就像疯子一样折腾,说今晚要和我一起去死,并要我吃安眠药先死。后来他拿出我带去的铁锤,让我把铁锤抓在手里,他的手又抓住我的手,用力打击他的头部。第三下打过之后,他就倒在了床上。事已至此,我只好随他所愿,用被子盖住他的头,拿起铁锤朝他头部打了几下,直到他不动了为止……
高云翔死后,黎意吃了130多粒安眠药,由于抢救及时,死神与她擦肩而过。
12月23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判决,黎意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附带民事赔偿高云翔家人各种费用共计10.4万多元。(《深圳法制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