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京沈高速路637至641公里的路段上浓雾弥漫,由沈阳开往北京方向的一辆满载乙醇的槽车,被一辆同向行驶的大型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大量乙醇泄漏。在抢救过程中,由于大雾障目,在随后半个多小时时间里,100多辆汽车先后连环相撞,造成5人死亡20多人受伤。
身处两个现场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眼前的场面。
京沈高速路事故发生后,有的司机问,为什么不立即封路,致使后面的车继续撞上来酿成大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封闭高速公路不是交警部门所能决定的,它要经过一系列程序。
管理者应该立即着手建设现代化公共交通安全体系!
(《经济日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