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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同事她做错了吗

2004-01-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12月25日,原陕西白水县车庄村教师王富荣,因在执教期间奸淫、猥亵多名8至14岁的女生,被判处死刑并执行。

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最初举报他的人处境如何呢?

贺赵兰原是车庄村一名民办教师,曾与王富荣在同一所学校共事。2002年9月,在偶然得知王富荣的犯罪行为后,教师的良知促使她勇敢地站出来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王富荣很快被抓捕归案,他的犯罪事实也被查证落实。然而,贺老师的生活却从此被改变。学校领导、县教育局都指责她,埋怨她不该“多管闲事”,“给县上教育系统抹黑”。同事们、周围的邻居也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她“爱出风头”,“让学校丢脸”。她的孩子因为在学校里备受排挤和歧视,哭哭啼啼地不去上学。

更令贺老师寒心的是,许多受害学生的家长也不理解她。许多家长为了保护孩子的“名声”,一直不愿作证。据了解,仅王富荣自己交待,被他先后强奸、猥亵的幼女就有18人,但是由于家长的不配合,最后法院能够作为给王富荣定罪依据的受害幼女只有8人。

虽然陕西省妇联一直在鼓励、支持贺赵兰,但2003年9月,县里在清理民办教师队伍时,贺赵兰仍被迫离开了她热爱的教师岗位。

没有了工作,贺老师只能靠帮别人带小孩糊口,她的爱人也已下岗,而为了孩子的学业,她咬牙借款支付了高额的借读费,把孩子转到其他学校。一家三口,仅靠家里的一亩果园和夫妻俩偶尔打零工挣的微薄薪水度日。

今年元月4日晚,王富荣案件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里播出后,引起了白水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元月5日一早,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前往贺赵兰家里慰问,并号召全县教师向贺赵兰学习。县委、县政府表示继续调查此案,从重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妥善安置贺赵兰。

(《中国妇女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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