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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卡成了“积怨卡”

2004-0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消费者王先生在去年9月份掏30元办了一张某超市的会员卡,卡上说明称,消费者每买一分钱的商品都会累计,每30元积1分,积满10分可领取一份纪念品。可是,他至今为止尚未从商场得到过一份纪念品。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深圳仅商家发行的会员卡或积分卡已超过100万张。

积分卡真的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吗?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一些消费者为多积分而被迫消费,积分卡往往成为“积怨卡”。家住莲花北村的涂女士持有一张某大型百货商场积分卡,一年来5000元的消费额积分35分,可以选一样价值35元的奖品。李女士选了一桶食用油,回家后却发现,这桶油已过了保质期。

(《深圳商报》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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