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余丰对此坚决不同意。余丰认为,这几张照片是自己通过精心构思并亲自冲洗的,其著作权理应属于自己,刘卉想要照片和底片,必须拿钱购买,其价格要与自己所卖照片的“市价”等同。
由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余丰和刘卉准备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也把照片的归属问题纳入了起诉范围。然而富有喜剧色彩的是,1月6日,这对“冤家”竟找到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分别为自己作代理。
据律师透露,对该离婚案大家仍希望通过协商解决。刘卉提出,即便要不回照片和底片,余丰也要立下书面字据,保证照片不得用于商用、买卖及其它盈利活动,同时余丰应该向刘卉支付额外的3万元“模特费”。(文中人物为化名)
(《深圳法制报》1.8陈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