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红色棉服的唐小琼是其中作案最多的一个,一连骗婚5次之多。
唐小琼家住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层坑村,家里很穷,一年收入人均不足300元。已结婚10多年,育有三个孩子,都在读书。
2002年,为补贴家用,唐小琼到镇上打工。其间,她认识了当地组织骗婚的妇女叶有凤(在逃)。几个月后,叶有凤打来电话,说愿意再给她介绍一户人家,是邻近东源县三合镇积良村一姓叶的男人,已跟对方讲好3000多元的礼金,得了彩礼钱后两人平分。在对方的劝说下,唐小琼便答应了。
叶某已年近40岁,因家里困难一直没成家。唐小琼从叶有凤那里拿到了一张盖有假公章的个人婚姻状况证明,便化名唐小玲跟叶某一道拿了结婚证。叶某一次性将3500元的娘家养育费和1000元的介绍费交给了她。几天后,唐小琼跟叶有凤等一起分赃,拿到了1200元钱。
春节后,叶某回东莞打工,唐便跟着一道去同住了10多天。分别时,叶某到车站送她,没想到这一送,唐小琼再也没有回过积良村的叶家。
在看守所,唐小琼说起自己当闺女第一次出嫁时的热闹,仍忍不住感慨了一句:“那时是真正开心,以后(骗婚)就只有担心了,”但第一次行骗四五个月后,当叶有凤再打电话来说另有东源县源城区埔前镇一刘姓男人想找个老婆时,她又与同伙上演了一场出嫁骗婚戏,从此便一发而不可收。
与唐小琼同村的犯罪嫌疑人唐素芳,一家五六口人主要靠三四亩山地为生,一年到头没有其他家庭收入。陈小妹、叶有娴等人的家境也基本如此。所以,当有人以介绍婆家为名约她出去骗彩礼钱时,她们很快被拉下水。
紫金县古竹镇派出所的蓝所长在解释骗婚案之所以能屡屡得手时说,这里村与村之间相隔较远,户与户之间住得也很散,导致一个村一连被骗倒5户的都有。一位叶老汉借了3000多元为儿子结婚,如今弄得人财两空。他说:“我儿子娶媳妇可是拿了(结婚)证的,媳妇没有了要不要办离婚?谁来赔偿损失?”
(《中国妇女报》1.14杨晓红吴峻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