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收容制度正式告别历史。2003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大中城市繁华路段的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大增,强讨恶要现象突出,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和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明显增加,且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一些流浪乞讨人员结成帮派团伙,划地为界,争夺地盘,严重危害了城市社会治安秩序。
针对收容遣送措施取消后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日前在制定2004年全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时,已将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纳入其中,坚决打击组织、唆使流浪乞讨的“幕后人”,依法严惩诈骗、胁迫儿童的乞讨者。这意味着,许多城市普遍存在的流浪乞讨现象有望得到有效解决。(《羊城晚报》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