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王法官深入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全面的调查了解,看出双方都是真心爱这个孩子,在权衡各方面利弊之后,法官认为,从孩子成长的角度看,由母亲抚育会更有利。孩子也道出心里话:“我愿意跟妈妈。”法院最终将小凡判由孟卓抚养。
在离婚判决书中有一段“法外”的文字:“夫妻自相识、相知到相恋、结婚,均曾为此付出过真情;夫妻一场乃人生机缘,婚姻不复情义应驻;爱情不再,恩情仍存;不做夫妻,尚可为友。故而,双方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理智达观,轻物重义,宽人克己。至于子女,必然被迫面临随父或随母一方生活的痛苦选择,这也将关乎其日后生活、成长乃至命运。无论是父母还是法官,惟以是否有利于子女生活成长为尺度,审慎考量,才不违肩上的责任。”
拿着这份入情入理的判决书,孟卓感动地哭了。
(文中涉案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今晚报》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