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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等于乙肝病人

2004-02-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笔者就乙肝话题,采访了解放军302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医师李捍卫。他说,不少人把乙肝病毒携带者误以为是慢性乙肝病人,这是不科学的。一般来说,对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如果症状不明显,化验肝功能正常,医学上称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这样的人不一定都是肝炎。

目前,我国约有1.25亿人携带乙肝病毒,其中乙肝患者大约有3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大部分属于病毒复制不活跃的,传染性比较弱。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共有5条:一是血液传播;二是生活上的密切接触,如共用一个饭盒、毛巾等,但前提是有皮肤黏膜的破损;三是性传播;四是母婴垂直传播;五是医源性传播,如使用不洁注射器以及不卫生的修牙、补牙等。

乙肝病毒家庭聚集现象比较常见,亲属之间容易相互传染。乙肝病毒携带者绝大部分没有症状,只有少数人会有疲乏的感觉,经过休息之后即可消失。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是肝炎,通过肝穿就可以确定。

一般乙肝病毒标志物(俗称两对半)是“大三阳”者,经肝穿证实约有30%-50%是肝炎患者。无论患者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如果肝功能正常,又没有明显的症状,都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能诊断为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大多数人是在婴幼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由于当时机体免疫系统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无力清除病毒,乙肝病毒容易与其长期共处,而成为慢性携带者。

如果肝功能出现异常,或有临床症状、体征的,如肝脾肿大等,则应该判定为乙肝患者,需要积极治疗。

(《科技日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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