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妇女里哈本现年43岁,她26岁的女儿达蒂已移民英国,并于4年前与英国人亚卡希结了婚。达蒂由于子宫畸形发育,无法正常怀孕,于是夫妇俩在医生的劝导下进行试管受精。但他们花了4年时间也未找到一个“代孕母亲”。因为,许多英国女性虽然愿意充当“代孕母亲”,但她们的“服务价格”实在太高,而此事在印度被许多人视为“异端”。在医生劝告下,里哈本终于同意担任女儿的“代孕母亲”,并于日前在印度古吉拉特通过剖腹产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兄妹。此事在印度和英国引发了巨大的伦理争议。英国纽斯卡尔不孕诊所负责人艾利森·穆多克教授说:“这是一个家庭收到的最好生命礼物。”但有人认为:“这对婴儿长大后肯定会遭遇许多心理问题。他们在父母是谁的问题上多半会产生混乱。”
代孕母亲在英国并不违法,但英国法律规定,代孕母亲是婴儿法律意义上的母亲,她的丈夫也将成为婴儿的父亲。在婴儿出生后,婴儿的真正父母可以和代孕母亲签署一份责任协议,他们可以共同拥有这名孩子。6周后,真正父母可以向英国法庭提出收养申请,获得这个婴儿的“永久父母权”。
(《北京晨报》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