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此举无疑在表明他们坚定反腐倡廉的立场与决心。但如果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很难避免因操作繁琐而中途流产的尴尬局面。
200元在当下已是个寻常数目,如何将收受贿赂与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中的礼尚往来区别开?某领导春节串门时给上级领导的儿女送一个200元的红包,这是否属于行贿与受贿呢?收受200元的查实与处理由谁实施?会不会有不良分子利用这区区200元,“设计”陷害异己?
反腐任重道远,需要理性、务实的制度设计与稳妥的细节执行方案,首先要抛弃随意性、运动式的思维与操作规程。(《南方都市报》2.4)